黑龙江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金额,黑龙江残保金申报大变化,你都知道吗?
2020-12-1 11:39:53
您是否有类似相关问题
关于统一2017年度黑龙江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7]12号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黑龙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龙江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黑龙江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7]112号)文件,2016年度黑龙江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2477元,月平均工资为7706元。按照黑龙江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7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70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311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539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624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082元。
六、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541.2元、失业保险费92.47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924.8元、失业保险费55.49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16.4元、失业保险费36.98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84.92元、失业保险费6.16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77.5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53.94元。
黑龙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05.27
1、残疾人就业保障(残保金)金申报什么时候截至?
答:因今年黑龙江残保金报表新上线,申报日期为2017.06.01至2017.09.30。
2、残疾人就业保障(残保金)金的征收对象有哪些?
答:保障金的征收对象是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需要缴纳黑龙江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应进行“零申报”。
3、企业是2016年12月之后注册的企业,是否需要申报黑龙江残保金?
答:今年不需要申报,18年申报所属期17年的。
《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保障金应当按年计算,用人单位按年或者按季自行申报缴纳。用人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于次年按规定申报缴纳保障金。成立不足1个月的,不缴纳保障金。
4、企业2016年未产生经营活动及发放工资等事宜,需要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残保金)金么?
答:应进行“零申报”。按照实际填写4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因未发生可以填写0;如实填写5列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一般情况不可能存在在职职工人数0的情况,按照实际填写,若只有法人可填写1,进行“零申报”。
5、我公司是2009年成立的企业,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低于30人,今年申报的时候请问能享受30人以下减免政策么?
答:可以。
未有更新的规定下发前暂按以下规定:
苏财综2015 2号: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属于2015年1月1日后新注册登记的,自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残保金)金;属于2015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自2015年1月1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残保金)金。
新政策:是把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中的20人改为30人。
6、打开残疾人就业保障(残保金)金申报表,4列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5列上年在职职工人数都无法填写数据?
答:浏览器问题。打开IE浏览器,工具-兼容性视图设置,添加www.jsds.gov.cn后关闭刷新页面,重新进入。
声明:文章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且文本信息仅用于网络分享展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家删除。
2023-11-22 17:02:39
0
2023-11-22 17:02:39
0
2023-11-22 17:02:39
0
2023-11-22 17:02:39
0
2023-11-22 17:02:3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