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最新政策以及新疆残保金如何计算
2020-12-4 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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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很多人还是不了解新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最新政策以及新疆残保金如何计算。今天是2018年12月25日,文章由多才新疆企业整理发布,来解答您的相关问题!
1.新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为什么向新疆企业征收?
新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新疆残保金,是为保障新疆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新疆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新疆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新疆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法律法规
《新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新疆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新疆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新疆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新疆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新疆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新疆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新疆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新疆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新疆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
新疆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截止目前,没有奔小康的家庭,大部分都是新疆残疾人家庭,新疆残疾人大部分都是因残至病或因病至残,他们花费积蓄看病,并且大部分人就业能力不足,导致没有奔向小康家庭。所以才鼓励新疆企业安置新疆残疾人就业,解决新疆残疾人就业问题。
2.新疆残保金如何计算?
征收标准
1、人数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新疆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新疆为1.7%,上海为1.6%)
用人单位安排新疆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新疆残保金。
2、雇佣要求
用人单位将新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新疆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新疆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新疆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新疆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新疆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新疆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新疆残疾人就业人数。
3、费用计算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新疆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新疆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新疆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新疆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新疆工资。
举例:新疆地区新疆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新疆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新疆工资。
假定您的公司在新疆,贵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新疆工资为10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无新疆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100*100000*1.7%=170000元。
4、减免政策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新疆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新疆企业,免征新疆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3.不缴纳新疆残保金的后果?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新疆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期限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 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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