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微蜂网残保金托管平台
2020-12-24 14: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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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7-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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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合肥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信息来源:合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7-01-17
一、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二、设定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和《合肥市残疾人就业及教育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合残联〔2016〕53号)
三、申请条件
超额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四、办理材料
1、《合肥市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报表》
2、《合肥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花名册》;
3、在岗残疾人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复印件,残疾人职工是大学生的另附毕业证的复印件(限2016年7月1日后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残疾人大学生);
4、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凭证;
6、残疾人职工年度的已发工资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地点
市、县(区)残联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六、办理时间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经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申请条件的,自受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联系电话
0551-64259266
八、办理流程
(一)申报:向市(县、区)残联劳服中心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二)受理:劳服中心在收齐单位申请的全部材料后,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审批:市(县、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对用人单位超比例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后,按该企业残疾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给予当年实际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一次性奖励。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微蜂网残保金托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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