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

海南会计头条:会计最容易犯错的27个海南工资代发及税务大坑!

2020-12-4 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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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工资大家都熟知,是指员工的薪资,与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所得薪酬,也就是雇主或用人单位依法等相关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劳动所得(报酬)。

作为打工人,每个人在不同行业里,领的薪酬都是有所差别的。因为海南企业的薪酬组成,都有不同海南企业的方式来给员工发放海南工资。但是,海南企业海南工资相关处理,你必须掌握的海南工资权益6个常识,需知哪些发放海南工资方式不合适,将面临哪些风险点?结合我们日常的实务中,来看:

海南工资权益

掌握6个常识

1.单位不发海南工资条的行为,违法!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海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则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海南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海南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海南工资清单。

2.海南工资条信息

正常情况下,一个简单的海南工资条包括这些信息:工号、姓名、职位、基本海南工资、职位补贴(福利费)、社保、应发海南工资、个人所得税和实发海南工资。

3.海南工资发放时间

根据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放海南工资条,体现履行合同约定的时间发放。

《海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海南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海南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海南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海南工资。

4.核查海南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等收入项

发放海南工资条后,可以核查对应的海南工资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额发放。总的来说,可以分为基本薪金和福利薪金。

基本薪金是指基本海南工资、岗位海南工资、薪级海南工资、绩效、工龄、加班海南工资等。福利薪金是指住房、交通、用餐、话费补助及各项奖金等。

5.核查五险一金、个税、年金等扣除项

一般情况下,海南企业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公积金。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为员工代扣托管个税,员工及时核查个人的个税缴纳情况。

海南企业年金是指海南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总的来讲,可核查海南企业缴费是否按照海南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计入职工海南企业年金个人户,及员工个人缴费情况。

6.海南工资条明确劳动关系

若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时,可以海南工资条的凭证说明劳动关系。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规定,若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海南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因此,每个月的海南工资条,都应当妥善保存。

掌握了这6个关于海南工资权益的常识外,你也应需知公司以这几种发放海南工资方式是不合适的,如下:

不合适的

海南工资发放方式

1.现金方式

随着完善支付管理制度,国家大力推广非现金结算,全面推广银行代发海南工资方式,但是还是有些公司以现金方式发放,而不使用银行代发方式。这不跟随国家的推广而走,不合适的。

2.混淆劳务和海南工资

很多劳务公司,建筑公司等,将临时工、劳务工、第三方员工,按海南工资薪金申报。特别是社保入税后,建筑员工将实名认证后,这类公司薪资规范极其重视的!

3.补贴无申报个税

有些公司没把发放给员工的节日、交通、话费、生日等补贴合并在海南工资里体现,进行申报个税。这是很多海南企业和职工避税的方式。因此,不少个税为了减少经营成本而采用违法违规发放海南工资的做法。

4.多数员工零申报

自从个税免征额为5000后,很多海南企业将多数员工海南工资零申报,对于一个公司多数零申报,是正常的吗?和地区同行业一对比,就有明显的差异,税局稽查的可能性大。

5.以虚开票抵扣

也有这样的公司的存在,将员工海南工资分解为基本海南工资、年终奖、过节费等各类补贴进行发放,让员工每个月找发票来冲抵,以报销形式达到海南工资避税的目的,这是不合理的,也是绝对不可取的。

注意:如果长期大额这么处理,将会造成海南企业费用异常,也 是税局关注和稽查的对象。

除了掌握个人海南工资权益和公司海南工资发放方式不合理外,必须知道个税引发稽查海南工资薪金的风险点,如下:

海南工资薪金

稽查27个风险点

1.查核公司以组织境内外免费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对公司的员工销售业绩进行奖励,是否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公司的员工应税所得,合并当期的海南工资薪金,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2.核查公司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办公费中列支的向公司内部员工发放各种与业务推广的相关费用或奖励等其他费用,是否合并当期的海南工资薪金,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3.查核公司为内部员工支付与公司经营无关的消费支出及购车购房等财产性支出(不属于公司所有权),是否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4.查核公司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成本费用中列支,以各种形式支付公司内部员工的,除免税外,是否合并当期海南工资薪资,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注意:暖气费、物业费、护眼费、降温费、洗衣费等其他不得免税的费用。

5.查核公司借款给公司内部员工(除个人投资者和投资者家庭成员外),购买房屋和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其所有。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是否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6.查核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员工的住房、医疗补助,除外籍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住房补贴外,是否按全额计入当期海南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税。

7.查核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制度,取得交通补助,扣除规定标准外,是否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个税。如:按月发放的,合并当期“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个税;不按月发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注意: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8.核查公司向员工支付用餐补助,是否按财政部规定,员工个人因办公室,在外区工作,不能在公司就餐,在外就餐的,以实际用餐次数,按相关规定支付用餐补助。若公司以用餐补助发给员工的补贴,应合并当月份“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9.查核公司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0.查核公司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公司员工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1.查核公司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等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是否按税法规定并入“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2.查核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是否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海南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3.查核公司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是否准确划分应并入“海南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扣缴个税,有无将应并入征税的,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注意:

免税补贴、津贴包括: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海南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海南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用餐补助。

14.查核公司利用财务集中核算方式,从下属机构经费中列支的上级内员工补贴、分红、福利等项目,是否足额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5.查核公司再任用已退休人员取得的收入,是否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6.查核公司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海南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是否作为一个月海南工资薪金,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7.查核公司员工2018年10月1日(含)后取得的所得,是否均按照每月5000元的扣除标准计算缴纳个税。

18.查核公司以各种发票报销会议费、差旅费等方式套取现金,支付给个人手续费、回扣、奖励、发放交通补贴(如加油费)、误餐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补贴等,是否计入“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

19.核查海南工资薪金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的员工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20.海南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核查海南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

21.申报人员海南工资是否真实性

核查海南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海南工资现象。

22.核查海南工资是否合理性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海南工资薪金”,是指海南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海南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海南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海南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海南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海南工资薪金制度;

2)海南企业所制订的海南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海南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海南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海南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海南企业对实际发放的海南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托管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海南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23.核查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海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海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海南工资、薪金所得,应固定一处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发放海南工资、薪金的合同及发放证明,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24.是否存在已经离职人员未删除信息

核查海南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已经离职、甚至已经死亡等,但是仍然申报个税,未及时删除这些人员的信息的现象。

25.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核查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海南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26.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对于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7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核查海南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免征个税的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免征个税是否符合标准等。

特别提醒:

1)社保入税后,社保是否足额缴纳,与个税申报系统一对比,若社保和申报人数及基数不一致,需要补缴等将有其他麻烦事;

2)长期多数个税零申报,一家公司长期员工海南工资没超过5000,很容易被查异常的。

以上是关于掌握的海南工资权益6个常识,哪些发放海南工资方式不合适,将面临哪些风险点,你都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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