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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重要通知!2020年你的医保又有新变化!

2020-6-29 17: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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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注意了!2020年你的医保又有新变化!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健全待遇保障机制。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小蜂为大家总结了以下通知中较为重要的几点,一起来看看~


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各统筹地区要统筹考虑基金收支平衡、待遇保障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筹资标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水平。立足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统筹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合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各统筹地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合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升筹资水平,逐步优化筹资结构,推动实现稳定可持续筹资。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


巩固住院待遇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规范简化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流程。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推进谈判药品落地。


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


落实落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按标资助、人费对应,及时划转资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巩固提高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


6月底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


逐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建立谈判药品落实情况监测机制,制定各省增补品种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


更多医保变化,请前往政策原文链接查看~

http://www.nhsa.gov.cn/art/2020/6/17/art_37_3235.html


除了以上变化,6月28日,国务院客户端发布了一组关于医保变化的图集,其中包含了一些新的医保变化。



不得不说,2020年医保变化确实挺大以上变化。以上变化,小蜂重点提醒一下大家关于异地就医报销的问题,一定要先在原参保地激活医保卡,激活后才能正常使用和跨区域结算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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