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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为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可能-灵活用工平台

2020-12-21 9: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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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企业适用的经济法律、税收制度也不同,不同的组织形式下,企业的税负也不同哦。因此,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也为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可能。 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有限公司 (二)合伙企业 (三)个人独资企业 不同组织形式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责任形式不同,那么不同企业的纳税义务都有哪些? 有限公司: 1、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5%(符合小微企业20%); 2、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3、综合税负:40% 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1000万元,假设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利润总额。 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个人所得税:(1000-250)*20%=150万元; 综合税负:(250+150)/1000=40%。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1、合伙企业:“先分后税”,企业自身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每个合伙人按照分得的所得缴纳。法人合伙人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合伙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案例解析——组织形式选择 有限公司  VS 合伙企业? 一人公司  VS 个人独资企业? 前者两道所得税综合税负40%,后者最高35%,从税收角度,选择哪个更优? 我们用案例来演示下 小张、小王、小李三人合伙创业,预计年利润900万元,利润由3人平均分配,假设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利润。有两种方案:一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二是成立合伙企业; 【方案一】: 企业所得税: 900*25%=225(万元); 个人所得税: (900-225)/3*20%=45(万元) 税后收益: (900-225)/3-45=180(万元) 【方案二】: 个人所得税: 300*35%-6.55=98.45(万元) 税后收益: 300-98.45=201.55(万元) 【结论】:不考虑其他因素,选择方案二股东可以获得更多的税后收益。 其他税收考虑问题 1、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税问题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红利要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收回的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不向股东分配股息的情形 有限公司如果不向股东分配股息,则公司只负担企业所得税,则可能要比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的税负轻; 若干年后转让企业缴纳个税时,跟每年分红缴纳个税相比,相当于是递延纳税,递延纳税也属于一种税收筹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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