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派遣业企业资质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微蜂网劳务派遣公司

2021-1-5 9: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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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9号令)相关章节就建筑劳务派遣业企业资质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一)第三章“资质许可”就企业资质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1.就企业资质的许可(审批权限)作出具体规定。

2.就建筑劳务派遣业企业资质证书法律效力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3.就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建筑劳务派遣业企业资质、申请资质升级、申请资质变更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本章特别明确规定:取得建筑劳务派遣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等12种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二)第四章“监督管理”就企业资质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1.相关条款规定: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劳务派遣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同时有权对违反纪律以及对违法从事建筑劳务派遣活动行为的查处作出具体规定。

2.相关条款规定:企业取得建筑劳务派遣业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被撤回资质的企业需重新核定资质。

建筑劳务派遣业企业有“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等4种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其企业资质。

(三)第五章“法律责任”就企业资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1.相关条款规定:企业资质申请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劳务派遣企业资质证书的,给予普告或依法处以罚款,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劳务派遣企业资质。

2.相关条款规定:建筑劳务派遣企业有本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行为之一,现有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相关条款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建筑劳务派遣业企业资质许可”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五种情形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管人员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重庆建筑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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