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产妇津贴是多少?
2020-6-28 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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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天津市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分娩、流产或引产的女工,以及配偶分娩的男工。
1、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2)分娩前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逾期时间不计算在内)并继续缴费。
2、男职工申请护理假工资
(一)按照晚育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第一个或者第二个子女;
(2)男性雇员在配偶分娩前已连续缴纳超过10个月(不计算偿还时间)并继续缴纳。
二、天津市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1、天津市每日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
2.天津市生育津贴总额=天津市每日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天数。
关于产妇津贴天数的规定:
1.12周内终止妊娠:15天;
2.12周至16周以下终止妊娠:30天;
3.16周至28周终止妊娠:42天;
4.28周以上终止妊娠:98天;
5.出生:98天加30天,共128天;
6.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15天;
7.难产:15天以上;
8.分娩期间输卵管结扎:14天以上。
注:一次性生育津贴是对失业后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的一次性生育津贴: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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