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报销条件和程序_如何使用北京医疗保险
2020-6-30 1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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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缴纳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当你生病时,你可以报销门诊或医院的一些费用。最近,很多北京的朋友问我如何使用北京的医疗保险报销,是什么程序,什么条件需要报销。

1.报销范围:参保人在自己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甲等医院(友谊医院、宣武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铜仁医院、谢赫医院、易贝第三医院、北大人民医院、北大第一医院、积水潭医院、朝阳医院、龚建医院、良乡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和急诊费用。
2.报销比例: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部分2000元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缴纳了50%,个人缴纳了50%。退休人员累计1300元以上,且1300元以上部分覆盖70岁以下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的70%,个人30%,70岁以上大额医疗互助基金的80%,个人20%。自然年的最高缴纳限额是20,000元。
3.医疗管理:普通门诊和急诊,缴纳个人现金。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的范围。购买药品时,应在指定医院开具专用处方,并加盖购买医疗保险专用章,然后在指定药房购买。
4.报销流程:在自然年度,当累计金额超过最低缴纳标准时,参保人向单位或社保机构提交单据,社保机构将单据录入企业版,并将电子信息和单据上报医疗保险中心。医疗保险中心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和缴纳。
5.申请材料:普通门诊和急诊收据、医疗保险处方(双价处方)及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6.申请日期:每月1月1日至20日,当月费用申请次月,次年1月20日前再次申请当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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