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托管

工伤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识别吗

2020-7-3 17:40:18

您是否有类似相关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换句话说,中国现行的工伤认定原则是基于整体优先的原则。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工伤鉴定包含什么。


一、工伤鉴定的内容


工伤鉴定是指在申请工伤鉴定的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后,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事项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和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补助金分配鉴定等。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是指伤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又称劳动鉴定,是指在生产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劳动者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医学有关部门进行的鉴定和评估。在正常情况下,中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疾病引起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第二,工伤鉴定可以在不同的地方进行


工伤认定应当在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中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二)([2016年第29号)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首次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其他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


2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医务人员的相关资料。


3.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场所不在同一总体规划区内的,原则上应当在注册地参加职工工伤保险;未在其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人可由其生产经营地的雇主承保。


4.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应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施工企业按项目投保的,应当在施工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员工因事故受伤或患职业病后,应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由用人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场所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是对“工伤及异地工伤鉴定”相关内容的介绍。更多信息

上一篇:西安安个人社会保障缴纳流程指南!社会保障需要什么材料?

下一篇:长沙社保卡可以由他人办理吗

声明:文章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且文本信息仅用于网络分享展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家删除。

优选推荐

社保托管

最快2小时全国落地

工资代发+个税申报

全国多城市工资发放报税

¥10/人月起

残疾人就业帮扶

解决就业 减免残保金

¥69/人月起

马上联系我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