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托管动态:重庆大病医疗保险病种
2021-5-24 15: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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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病医疗保险病种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的一项政策。
参加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在渝高校大学生、独立参保的新生儿,都可以享受到大病保险待遇。
并且,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当年居民医保筹集的资金或历年结余基金中划转,参保人员个人不另外缴费。
重庆大病医疗保险病种:
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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