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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保托管动态:重庆社保参保指南

2021-5-24 15: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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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你提供重庆社保参保,重庆个人参保,重庆单位参保等重庆社保参保等相关信息。  更多详情可参考【重庆社保办理】专题参保条件城镇职工我市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温馨提示:哪些人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1)户籍在本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2)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台、港、澳大学生);(3)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4)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5)在我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6)符合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参保材料城镇职工医保参保需要的材料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③地方税务登记证;④本单位每个职工的《个人基本情况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2、户口本;3、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下列特殊人员,还应同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2、低保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所登记的上月领取低保金证明;3、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4、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证明。5、长期随父母在本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劳动关系证明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证明。(2)本市城镇集体户籍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学校持集体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表、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统一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城乡居民办理时间(1)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2)在渝高校大学生为每年暑期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3)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4)超过上述规定参保时间且参保人员自愿全额缴费的,最迟不得晚于当年9月30日前完清当年的医保费用(新生儿除外)。参保流程单位参保: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到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填报《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交参保资料(见上城镇职工医保参保需要的材料)个人参保:个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到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填报《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交参保资料(见上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需要的材料)参保标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包括职工基本医保费和大额医疗互助金两部分。(一)职工基本医保费: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按本单位缴费基数的8%缴纳;2.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二)大额医疗互助金:1.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其本人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1.5%缴纳;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按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的1.5%缴纳大额医保费。2.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每人每月缴纳5元(2017年标准)。城乡居民2018年,市政府确定城乡居民参加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人·年,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年。大学生参加2017学年(2017年9月-2018年8月)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40元/人·年、二档350元/人·年。超过每年的6月底再参保的城乡居民应全额缴纳医保费,不享受财政补助。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项目医院等级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备 注起付线一级200元/次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160元/次、400元/次。在我市三级和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取得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参保人员进行住院治疗的,每年度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足额计付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二级440元/次三级880元/次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比例一级90%95%在我市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二级87%三级85%支付限额4.7万元/年 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支付报销比例100%统筹基金支付超过4.7万元以上的,符合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报销规定的,最多50万元。恶性肿瘤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抗排异治疗,肾透析特病人员统筹基金报销在3.7万元以上,统筹基金封顶线范围内按照大额报销比例结算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比例项目一档二档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0%45%全年报销封顶线(元)80000元120000元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另: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我市三级和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 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医院自制中药制剂的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医疗保险按照《办法》,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在渝高校大学生、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只要满足条件,就可在享受基本医疗报销的基础上,享受自付费用“二次报销”。值得一提的是,大病保险资金来源于当年居民医保筹集的资金或历年结余基金。参保人员不用额外缴费,就能自动享受待遇。起付线标准:2016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5元/人,起付线标准为:12917元。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可分三段累进补偿:起付标准10万元(含)以 内、10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分别报销40%、50%、60%。大病保险费用的结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人每年累计补偿的最高限额为20万元。办理费用及时间办理费用:免费办理时间:单位参保:每月1至20号个人参保:无具体规定参保地址江北区经办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经办机构地址经办类型区社会保险局67757209江北区建新东路中兴村13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九龙坡区经办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经办机构地址经办类型区医疗保险管理局61968587九龙坡区科城路7号(留学生创业园)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北碚区经办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经办机构地址经办类型区社会保险局63228203北碚区云华路168号海宇大厦4楼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黔江区经办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经办机构地址经办类型区医疗保险局79245026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段866 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长寿区经办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经办机构地址经办类型区社会保险局40258364长寿区桃园西路7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点击查询详细   温馨提示:关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社保”:①直接进入社保查询入口;②申领电子社保卡;③查看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④获取重庆各区县社保局电话及地址;⑤医保、养老等社会保险参保、待遇享受相关信息。  回复“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少儿医保”、“医保待遇”、“社保卡”、“养老保险”等关键词获取相关办理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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