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报销(天津市医疗保险报销)
2020-8-19 17: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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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流程和范围,2020年天津市社会保险报销比例1。天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天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
(1)门诊(门诊服务费800元起征点费)x50%
(2)住院(住院费800元或起征点费1300元或1700元)(85%[在职]或90%[退休])门诊部分大病医疗费用报销(自费药品除外):
(1)职工就医,80%由统筹基金支付,20%由个人支付;
(2)退休人员就医,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
大额医疗保险:
(一)3万元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的94%由个人缴纳,6%由个人缴纳;
(2)10万元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的96%由个人缴纳,4%由个人缴纳;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98%的大额医疗保险费由个人支付,2%由个人支付。
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学生和儿童在18万元以下一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75%;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费用。转院或住院两次以上的,补足差额后按规定的起付标准办理转院或再次住院。大型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一年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最低支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
2.2017年天津的医疗保险政策发生了哪些变化
农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吗?
是的,城乡失业居民,包括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有效证件如《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失业人员,均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学生和儿童,包括本市各级学校和幼儿园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生和儿童;在本市有户籍或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天津市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等有效证件的儿童(包括新生儿);户籍在本市的学生和儿童在外地学习。以及已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救济金后三个月内(含)的人员,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特殊身份人员的资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成员、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以及优抚对象和离休老干部配偶或遗孀,按照成年居民高档次缴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
(二)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按照政府全额补助的成年居民中档缴费标准。
(三)重度残疾人和60岁以上低收入家庭,按照低保金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成年居民。
(四)重度残疾未成年人、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以及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大学生,由政府全额补助
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本市特困人员救助范围: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不能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医疗保险报销的治疗项目发生了哪些变化?
20个新的康复项目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016年11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将20个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包括综合康复评估、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手功能评估、平衡测试、平衡训练、表面肌电图检查、轮椅技能训练、耐力训练、大关节松动训练、徒手手功能训练、截肢综合训练、自闭症诊断访谈量表(ADI)评估、日常生活行动训练、职业功能训练、精神障碍职业治疗训练、减肥支持系统训练、电动站立床训练、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一、保险范围
(a)学生和儿童。包括在本市各级学校和幼儿园学习的全日制非工作学生;在本市有户籍或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效证件的儿童(包括新生儿);户籍在本市的学生和儿童在外地学习。
(2)失业的城乡居民。包括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件如《天津市居住证》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天津市居住证》等的失业人员。
(三)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或失业救济金期满后三个月(含)内。
二、筹资标准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为四个保险支付等级
人员类别参保等级个人缴费标准成年居民高年级850元中年级500元低年级220元学生儿童学生儿童档案200元
1.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成员、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和离休老干部配偶或遗孀,由政府按照成年居民高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2.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的救济人员由政府根据成年居民中等支付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3.重度残疾由政府按照成年居民低等级支付标准全额补贴。
4.接受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特殊照顾对象资助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由政府按照学生和儿童资助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二)居民生育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不缴费,并按照规定标准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拨付和筹集。
第三,登记付款
(一)保险支付期限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保险赔付期,逾期不予受理。
从出生之日起,新生儿可随时到当地乡镇(街道)劳动服务中心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当年“新生儿”指去年9月至当年8月出生的新生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失业救济金期满后三个月内,向其居住地区的社会保障分中心申请办理保险登记。
(2)注册渠道
1.市社会保障中心。负责重残人员、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退休干部配偶或遗孀等特殊身份人员的登记。
2.社会保障分中心。B
1.银行柜台付款。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办理柜台付款的银行的任何网点付款。
2.在线支付(包括手机银行应用)。参保人员可登录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APP,进入社保缴费界面,输入缴费通知号和缴费主体代码,查询并核对缴费相关信息是否正确,然后根据网站提示完成缴费。
3.自助终端支付。参保人员可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借记卡带到相应银行的自助终端,进入社保缴费界面,输入缴费通知号和缴费主体代码,查询核对缴费相关信息是否正确,然后按照自助终端的提示要求完成缴费。
4.天津人类社会保障协会支付。近日,“天津市社保”手机APP将正式开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功能。居民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程序进行注册验证、在线支付和查询。移动支付将支持支付宝、微信和银联。
(4)信息变化
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可持有效证件直接到乡镇(街道)劳动服务中心或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到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如在乡镇(街道)劳动服务中心申请保险登记,应通过乡镇(街道)劳动服务中心向区社保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被保险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同时变更的,当地社保分中心应向市社保中心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变更手续。
(5)退款处理
已办理缴费结算,符合退保相关规定且尚未进入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的,可向参保地区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退保手续;已经进入待遇享受期的,不退还待遇。
在入学一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在获得助学贷款的一年内申请办理退款手续。因死亡退费者,申报时限为投保年度12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第四,治疗享受期
(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治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参加当年居民医疗保险的子女,在参保缴费期间以学校为单位申请下一年度参保缴费的,从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从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应当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90日后,如果您办理了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从缴费的次日起,您将享受当年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在参保缴费年限内,并在90日内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后90天内,从次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并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领取失业救济金三个月内(含)继续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期从参保缴费的次日起至享受当年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之日止。
V.结算管理
(a)网络结算
1.如果被保险人
2.怀孕的参保人员应在怀孕后12周内持身份证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指定服务机构进行网上妊娠登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上网,应及时到参保地区社保分中心;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需要出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怀孕登记后,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将在网上收取并立即报销。
(2)预付款
1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发生的垫付医疗费用应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并申报。受理申请的期限至次年3月31日。
(1)接受审计
以行政村和家庭为单位的参保人员凭相关材料向参保地所属乡镇(街道)劳动服务中心申报。以学校、托幼机构和福利机构为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当地区学生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或机构负责统一收集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月向当地社保分中心申报。因辍学、辍学、学习期满未就业等原因离开学校或托儿所的学生和儿童,由其所在街道和镇劳动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本市户籍登记;非本地户籍由区社保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按照预报销流程办理。
(2)费用的支付
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通过代理支付的银行将审核后的报销金额转入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对于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首次申请提前申报医疗费用时,应到当地街道镇劳动服务中心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结算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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