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0-8-19 17: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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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莞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2020东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条件和流程提取材料
(1)自住住房的购买、建造、装修和大修。
一、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及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登记的购买(销售)发票。购买房改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的批准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和付款收据。
建造自住住房。如房屋在建,提交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已经建成,报请市房管局核发《房地产权证》。
C.重建自住住房。提交市房管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大修自住住房。提交市房管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在上述四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凭相关资料一次性提取,但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或建设成本,并应在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提取,自住住房的建设、改造和大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房屋建成后《房地产权证》)。此外,如果购买商品房未收到《房地产权证》,将收回购买合同或交易登记证,以核定当月余额;如果收到《房地产权证》,将提取当月的发行余额。分期购买商品房的,按分期付款合同分期提取。建设、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当月余额。
属城市规划房屋拆迁的,其安置房需要被拆迁人补充资金。提交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补偿支付证明和支付发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拆迁人支付的补充资金。
(2)退休。提交退休证书。
(三)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之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4)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收到《失业证》。提交《失业证》和身份证。
(五)外地户口的职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和身份证。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第二十三条,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作如下调整:1 .在我们的城市里增加新的现有房屋,并增加电梯来收回它们。项目完成验收后,员工和配偶可一次性申请退费,不超过家庭应分摊的费用。二、放宽本市出租屋的提取。本市无房职工住房比例上限由月缴存比例的65%提高到70%,金额上限由1500元提高到1800元。三、取消装修提取,并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4.若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被封存,且2015年3月1日前账户余额支取申请符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可由单位分批或线下(银行公积金服务网点、智能终端)办理。没有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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