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生育津贴(郑州市生育保险)
2020-8-19 17: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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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郑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情况
1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职工连续缴费一年以上
注:“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在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职工,缴费不足一年的,可享受正常待遇。
2019年郑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1 .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2.《生育备案表》
3.被保险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生育手册》或出生证明
5.出生医学(或死亡)证明原件(试用后退还)和复印件
6.育龄妇女信息表(盖章,仅由早育老年妇女提供)
7.总费用报表(在线结算)
8.医院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和总费用清单(非联网结算)
男性雇员必须提供其配偶失业的证明
流动(引进)生产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提供本单位和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函
有效发票
医院b超检测报告
住院手术记录和诊断材料
注:如果单位拖欠或停止支付,生育津贴将不予结算
2019年郑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归档
参保人员应在确认妊娠前12周内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1周内填写《郑州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并持《门诊病历》、《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审批备案,并选择指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变。未经备案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2)待遇支付
1.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女职工持《生育证》、《生育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我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女职工分娩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出院时与住院费用一起到指定医疗机构结算。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和定点医疗机构立即结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医疗保险部门结算。
2.申请生育津贴
参保女职工生育、流产或引产的,用人单位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机构应于次月15日前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申请生育津贴,数据为《备案表》、《郑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备案表》、《身份证》,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和《生育证》,生育津贴批准
郑州生育保险
2019年郑州生育保险是多少
(一)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分娩而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女职工正常生育的,医疗费用高于1200元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200元,实际支付低于1200元;剖宫产病例的医疗费用高于1800元,生育基金支付1800元,但低于1800元。
(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引产、绝育和再通手术的医疗费用,按项目定额支付。医疗费用高于支付限额的,生育保险基金按
(三)生育津贴,按上一年度女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计算。女性雇员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晚育60天;对于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将增加15天。如果女工在怀孕两个月内流产,产假为15天;怀孕超过2个月不满3个月的,产假为20天;怀孕超过3个月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性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次月15日前由用人单位或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机构支付。凭单位证明、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双方《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保险统筹结算单》、《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身份证》、《生育证》、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医疗费用证明原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按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的50%结算。夫妻双方不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欠缴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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