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0-8-19 17: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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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020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2020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如何计算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当期贷款额根据公积金账户余额、全部住房资金的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上限计算,以最低值作为借款人的贷款额,但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贷款金额根据还款能力计算:
1.员工自有贷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已有贷款月还款额总额] 贷款期限(月)。
2.夫妻双方贷款金额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单位月住房公积金存款)还款能力系数-夫妻双方已有贷款月还款额总额] 贷款期限(月)。
[备注]:
1.还款能力系数为40%。
2.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费\\(单位存款比率和个人存款比率)。
二、按房价计算的贷款金额:
1.计算公式为:贷款金额=房价贷款数。
2.职工家庭(含职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第一套住房(含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有产权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80%;所购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其中,私有产权住房的住房价格是总购买价格和评估住房价格的较低值。
3.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50%。
4.如果员工的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暂停。
5、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定向安置的,贷款金额不应高于所购住房总价与住房补偿之间的差额。
6.购买公有住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改造和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需费用的70%。
三、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金额
1.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计算。
2.第一套自有住房以贷款方式购买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计算。
3.在下列情况下,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买公有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新和大修自有住房。
4.按公积金贷款上限计算
根据天津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17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以家庭为基础,第一套房上限为60万元,第二套房上限为40万元,第三套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
员工应用程序
(四)购买住房,必须有依法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房屋的建设和改造必须具备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自有住房,必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五)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一年逐月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单位无违约情况;
(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七)按本办法规定支付首付款或自筹资金;
(八)同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供担保。
职工已使用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在贷款还清前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在3个月内(含3个月)欠住房公积金的,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正确调整和重新调整而欠住房公积金的,可视为连续缴存。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有下列不良信用状况的,原则上不予贷款:
(1)贷款当前有未偿还本息或担保人已偿还;
(2)信用卡目前已过期;
(三)准贷记卡透支记录超过180天(不含卡费和年费);
(四)信用卡在过去12个月内有6次以上未能偿还较低还款额的记录(不含卡费和年费);
(五)单笔贷款(包括担保人还款)在24个月内连续6个月以上未偿还本息的记录;
(六)近两年有贷款展期(展期)或以资产抵债的记录;
(七)单笔贷款累计逾期记录超过24期的;
(八)有因不良信用被起诉的记录。
二.天津公积金贷款流程
1、员工需向贷款银行提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向贷款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以及正楷。根据不同情况,我还需要提供我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其他共同购买者的上述信息以及合法有效的关系证明;
(二)因非个人原因,在员工或配偶的信用报告中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良信用状况,并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
(三)合法有效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购房首付款证明或住房建设、改造、大修自筹资金证明;
(四)办理担保的相关材料和说明;
(5)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贷款银行受理员工申请后,将对员工当时的相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申请信息传送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在从贷款银行收到员工信息后。
4、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初审同意贷款的,贷款银行应打印贷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由职工当场签署,并在2个工作日内加盖银行印章。
5.采用住房抵押担保的,职工和贷款银行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经担保公司批准,担保公司应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和反担保的相关手续。
采用质押担保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质押手续。
6.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贷款银行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相关材料送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同意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资金的划转。
8.住房贷款
借款人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的最短期限: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有产权住房不得超过20年;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购买公有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得超过10年。
借款人的年龄和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按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国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岁。
贷款金额:
(1)如果职工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最高贷款额为60万元;
2 .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金额为40万元;
3 .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最长贷款期限没有变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支付不低于自有住房购买价格30%的首付款。
四.天津公积金贷款还款
1.正常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不满一年(含一年)的,实行一次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2)计划在1年以上5年内提前归还贷款:平均资本(利息逐月递减)还款方式
(3)计划贷款发放5年后提前还款:等额本息(每月利息相同)还款方式
2.提前还款方式: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分为一次性提前还款和部分提前还款。
(1)一次性提前还款: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和银行规定为借款人办理;
(2)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直接通过电话语音系统自动设置部分提前还款金额。天津公积金查询天津公积金贷款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津公积金提取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天津五险一金查询天津公积金个人账户印章天津住房公积金汇款天津公积金存款证明天津住房公积金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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