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计划生育政策2019
2020-8-20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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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由于生育保险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总体指导方针,地方政府根据经济水平和生育保险基金进行实际调整。
首先,我们来看看国家关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4条,生育保险福利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第11条)。
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是指职工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结扎和再通术、实施人工流产或引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在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工资补偿,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支付。
各地生育保险报销将包括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还将支付一次性营养津贴。
陕西省咸阳市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规定
1、生育医疗费:
(1)产前检查费。
(2)正常分娩(包括怀孕7个月以上的早产)的产妇医疗费用。
(3)剖宫产医疗费用。
(4)多胎生育增加生育医疗费用500元。
(5)堕胎医疗费用。
(6)因分娩引起的并发症,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支付医疗费用。
2.产妇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法定产假天数计算支付。法定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令第619号)和《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令第209号),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任贤社发[2018]154号)。如果你正常分娩,请98天产假;对于难产或剖宫产,增加15天;如果你有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它就会增加15天;如果在4个月内流产,请15天产假;怀孕超过4个月不满7个月的,休42天产假;妊娠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休98天产假。
湖北省宜昌市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规定
1、生育医疗(计划生育)报销标准。
(1)自然分娩3000元,难产3300元,剖宫产4000元;
(2)7个月以上流动(引进)2000元;
(三)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的现(小)产1500元;
(4)4个月以下流产400元;
(5)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费用一次性支付150元;
(6)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费用一次性100元;
(7)因宫内节育器避孕失败或绝育手术导致终止妊娠的费用为一次性500元(含取出环的费用);
(8)灭菌费用一次1500元;
(9)参保男性职工失业配偶生育医疗一次性补助2000元。
2.产妇津贴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职工享受128天产假和生育津贴;
(2)难产(剖宫产),享受143天产假和生育津贴;
(3)在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增加一个婴儿,产假和产妇津贴将增加15天。
湖南省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规定
1、省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
(1)阴道分娩无并发症(包括侧切口)
(2)阴道难产分娩时无并发症
(3)剖宫产无并发症
(4)难产剖宫产
(5)妊娠并发症和剖宫产并发症
(6)妊娠并发症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在国家法定产假和奖励产假期间,将获得工资,享受生育津贴。日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女职工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充。
2.产妇补助金
雇主的女雇员失业后,如果她们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分娩,她们可以享受一次性产假补助金。
江苏省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报销范围规定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
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019年生育保险报销情况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需要分为两部分。
生育医疗费只要符合生育政策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就可以报销。
生育津贴需要符合生育政策,并有持续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要求,但时间要求因地而异。
江苏省社会保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规定
职工或失业配偶生育、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用人单位连续支付不满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或职工失业配偶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连续缴费10个月后,职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湖南省社会保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规定
1、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2.男职工所在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3.男性雇员的配偶没有工作。
2019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湖北省随州市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报销程序规定
验收条件
1.数据收集:单位或员工在社会保障局计划生育科领取并填写表格,然后回去准备数据;
2.数据报告:单位或员工在数据准备就绪后,将数据提交给社会保障局计划生育科;
3.接受治疗:单位或员工应在承诺的期限内到社会保障局基金财务部接受治疗。
申请材料目录
1、生育保险缴费形式;
2.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和结婚证。
处理基本流程
收货验收审查审核完成
完成期限
法定期限:在信息完整、支付到位的前提下,本月15日后将在社会保障局基金财务部办理转账业务;
承诺期:20个工作日。
重庆市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规定
参保职工必须在怀孕3个月后至分娩或终止妊娠前选择指定的医疗协议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并到参保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a)应由生育工作者自己提交的数据:
1.生育工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出生工人本人的原件《生育保险就医证明》。
(二)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生育工人的委托书;
2.生育职工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出生工人本人的原件《(再)生育服务证》。
(三)选择异地生育时应提交的资料:
因特殊情况(出差、异地工作、探亲、外出休假等)选择重庆辖区外医院分娩的参保职工。)应提交第(1)和(2)项中的材料:
1、当地卫生部门明确的医院级别证明(加盖当地卫生部门鲜章,也可提交当地卫生部门出具或公布的医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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