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社保(2020年潮州市社保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有哪些调整)
2020-8-27 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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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社保(2020年潮州市社保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有哪些调整),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社保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及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超人社字[147]号)精神,全省和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4215元和2784元.关于潮州市社会保障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的调整,我们可以和一起了解一下。
一、调整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一)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后单位缴费标准的调整
执行《潮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方案(试行)》(朝府办〔1997〕10号)的市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本人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
政府养老保险费比例仍为46%(单位38%,个人8%);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仍为2%(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费比例仍为1%(单位负担);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仍为0.8%(单位负担)。
(二)对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行单位缴费标准的调整
执行《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通知》(巢父[1994]31号)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其基本工资为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占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仍为8%;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仍为2%(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费比例仍为1%(单位负担);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仍为0.8%(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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