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伤(社会保障工伤保险的最高赔偿是多少)
2020-8-27 19: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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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社会保障工伤保险的最高赔偿是多少), 如果你在工伤后购买社会保障,你将根据工伤保险进行赔偿,赔偿费用一般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伤害越严重,赔偿成本越高,那么社会保障工伤保险的最高赔偿成本是多少?-冯通过您的提问带来了以下社保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会保障的工伤保险最高赔偿是多少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停工留薪、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这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伤残等级构成:一次性伤残津贴。一至六、保留劳动关系,每月领取伤残津贴。劳动关系从5级至10级终止时: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应在已签订工伤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当中国形势紧张时,他们可以去最近的中国医疗机构救助他们。
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住院职工的伙食补助和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和伙食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缴纳,基金缴纳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医疗机构签订工伤康复服务协议,符合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缴纳工伤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工作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
第三十三条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一般来说,停薪留职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工伤职工应当停止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缴纳伤残津贴,标准是: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缴纳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者六级残疾的劳动者,享受下列待遇:
(一)按照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五级伤残是我18个月的工资,六级伤残是我16个月的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的工作。如果难以安排工作,雇主应按月发放残疾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工资的70%,六级伤残工资的60%,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残疾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根据雇员自己的提议,雇员可以终止或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缴纳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缴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享受下列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标准是:7级伤残13个月工资,8级伤残11个月工资,9级伤残9个月工资,10级伤残7个月工资;
(二)劳动就业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就业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缴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缴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保障对工伤赔偿没有最高标准,但赔偿一般根据受伤人员的工资和受伤人员的受伤情况确定。例如,一次性残疾津贴根据残疾等级确定。以上是相关的答案。如果你想就其他社保问题咨询,你可以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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