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有效吗,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并签署相关协议
2020-8-28 18: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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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有效吗,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并签署相关协议, 社会保障,即社会保险,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由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使用。属于国家帮助项目。那么,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并签署相关协议,协议是否有效?华绿王边肖为您解答。
一、案件简介
大学毕业后,现年23岁的张去年年底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从事软件开发。考虑到他只是临时工,相对年轻,公司多次要求他提供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相关材料,张先生以各种理由拒绝。在公司向他解释了未缴纳社保的潜在社保风险后,张先生出具了因个人原因放弃社保的证明,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社保后果,并要求单位将社保费用转为补贴。
二、案例分析
签署放弃参加社会保障协议无效: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雇主和工人都不能随意处置这一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是违法的,是无效的。
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社保约束力,公司仍应承担为张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三.相关社保依据:
1.第《劳动法》号社保第72条规定,雇主和工人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社会保险法》号社保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和生育等情况下依法接受国家和社会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有权监督其缴费。
2.《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以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其社保责任,排斥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社保、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应当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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