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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2020-5-12 15: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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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处理指引|公积金贷款能否提前偿还?如何缴纳公积金?公积金一个月要付多少钱?公积金支付比例|公积金提取过程|公积金提取条件

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处理指引。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买房子便宜得多,所以很多人想买住房公积金,准备以后买房子贷款,但是,公积金个人买不到,必须是单位职工买的。此外,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有条件的。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佛山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理公积金贷款的说明。

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须知一、所需资料

1.身份证;如果借款人已婚,提供结婚证;

2、申请住房贷款,提供有效的住房销售合同;

3、申请建设、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提供由规划、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土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批文、工程预决算表等资料;

4.首付款证明(购买商品房应提供商品房开发商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和收据;购买“二手房”,应提供首付款证明或经承办银行确认的证明;用于建设、改造和大修的住房贷款,应提供承包商出具的工程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应附有购买发票;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确认表》;

6.共同购买人(以购买合同为准)中有夫妻以外的第三人的,应提供由第三人签署并确认的贷款抵押合同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以第三人名义的抵押证明;共有人未满法定年龄,需要监护人代为签名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的公证书;

7.符合贷款条件的员工在我市其他地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其存款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簿《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住房公积金存款明细(如住房公积金转户口簿、存折等)。)。

二、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交申请材料;承办银行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数据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通知承办银行;

3、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和抵押合同,并由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承办银行交付的贷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承办银行的专用账户。

5.承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开发商)或承包商的账户。

三、制定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9条、第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

2.《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靳鉴[2014)148号、《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靳鉴[2015)135号;

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法》(佛方金冠[2015年第5号);

四、办理地点与时间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受托银行统一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购房服务)。受托银行指定其下属机构或网点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人接收贷款申请材料。详细咨询委托银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银行承诺书”栏中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银行”。

五、咨询电话

12329、12345

六、提示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请登录www.fsgjj.gov.cn管理中心网站,输入个人详细信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个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合理安排家庭财务管理计划,然后正式申请

3.根据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能以现金提取或转移给借款人,只能转移到卖方或承包商确认的账户。

4.个人“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由买卖双方直接向承办银行申请,不需要其他中介或中介机构申请。

5.根据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原则,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应继续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存款没有继续,借款人应自愿提前偿还贷款,或贷款利率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贷款利率。借款人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从贷款发放的次年起,在每年12月31日前主动向承办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承办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证明,逾期不提交视为违约。

6、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审批有效期为6个月。自贷款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借款人应配合承办银行签订贷款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请发放贷款。如果贷款超过有效期不能发放,批准自然无效,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重新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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