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企业养老金
2020-5-12 15:23:02
您是否有类似相关问题
天津2018年养老保险新政策|养老保险如何支付?|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养老保险每月多少钱?社会保障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我如何获得养老金?
天津2018年新养老金政策。天津今年的养老保险政策发生了变化,将取消补充缴费,实行“年度”缴费。
据介绍,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补缴,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第《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自2015年至2017年(不超过60岁)三年内,未满15周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市财政将根据第一补贴水平,即60元标准,给予年度缴费补贴。当被保险人年满60岁时,市财政将按年补足差额补贴。自2018年1月1日起,被保险人不得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对于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不满15年(60岁)且符合政策并能补足缴费的人员,应在2018年1月1日前选择十档中的任意一档一次性补足15年城乡居民养老金。市财政将按照第一档补贴标准(即每年60元)给予缴费补贴,年满60岁后可按月领取城乡养老金。
对此,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提醒,从2018年1月1日起,天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将有三个变化:一是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将被取消。从2018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将“按年”缴费,45岁以上的人“一次缴纳15年养老保险”的办法将被废除。
第二,2018年1月1日之后60岁以上的人将不再领取老年人生活津贴。已领取老年人生活补贴的人员和2018年1月1日前年满60周岁并已申请的人员可领取老年人生活补贴。
第三,支付时间提前。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从每月20日调整至每月18日。
声明:文章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且文本信息仅用于网络分享展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