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伤保险费报销条件
2020-5-25 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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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的报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让我们根据杭州的情况来看一下杭州工伤保险费的报销情况。
一、杭州市工伤保险费处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法正[〔2003〕52号)。
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郑航[〔2004〕6号)。
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杭州市职工工伤治疗费用缴纳管理的补充意见》(杭劳社工伤[〔2007〕166号)
二、杭州市工伤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工伤前,用人单位已办理职工工伤保险登记手续,并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企业持有市社保局审核受理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领取《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亡)费用结算审核表》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2、杭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前工伤,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由所在单位向市社会保障局缴纳一次性工伤保险代管费,按旧工伤管理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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