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2020-5-27 9: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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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深圳户籍育龄妇女、非深圳户籍育龄妇女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深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参加深圳市生育医疗保险后,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缴纳。
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前)《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成立;尿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妇科检查、血常规(3级)、尿常规(10级)、心电图和b超;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包括胎儿心脏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病毒抗体、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和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和尿常规;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和尿常规;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和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和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和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和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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