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调整
2020-5-28 10:57:44
您是否有类似相关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自5月1日起对甘肃省部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

据介绍,在兰州的省直单位和中央单位之间缴存和划转的职工,以及两个单位在省中心缴存和划转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直接办理内部划转业务。有偿调入市属和兰州市属单位的职工办理对外转出业务。根据《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进一步规范转接平台的处理流程,坚决防止离线处理”的规定,对外转出业务应通过转接平台进行在线处理。如果存款人员来办理对外转出业务,省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应耐心讲解工作,并通知存款人员通过远程转账连接平台到转入中心办理转出业务。如果转账中心未在异地开通转账连接平台,省级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工作人员应先与转账中心核实,确认转账中心未开通后,再离线为存款人员办理对外转出业务。
职工转移到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包括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员工名下的有效银行存款卡(存折)、工作调动函(不能提供工作调动函的,应提供调入调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以及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说明文件。回避期限以办理转移手续的期限为准。提取的金额将被完全取消。
取消下列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职工转移或就业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照提取“职工按规定情况转移”或“按规定情况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办理;从雇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中提取主要疾病。
微蜂网专门从事个人社会保障缴纳、企业社会保障缴纳、企业五险一金代理,帮助您实现不离家缴纳社会保障的愿望。要获得社会保障机构的更多帮助,请拨打免费电话。
声明:文章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且文本信息仅用于网络分享展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家删除。
2025-10-24 17:03:50
0
2025-10-24 17:03:50
0
2025-10-24 17:03:50
0
2025-10-24 17:03:50
0
2025-10-24 17:03:5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