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缴纳补充社会保障缴纳滞纳金吗
2020-5-29 1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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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提问:

你想为社会保险缴纳滞纳金吗?税率是多少?
微蜂网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6条的规定,结合我市社保征收业务流程,现就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滞纳金计算规则
由于我市采用当月申报,下月收款的收款方式,默认起始日期为收款月份的次月1日。例如,2018年10月10日,某用人单位成功申报缴纳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收款月份为当年8月,违约起始日期为当年9月1日。因此,除缴纳7月份未付金额外,单位还应缴纳9月1日至10月9日共计39天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号的通知》(京劳社发〔2007〕21号)第六条的规定,在2018年6月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申报逾期
(一)用人单位申报月缴纳
1.用人单位作为一个整体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直接向社保所(代)办申报,逾期按月申报。社会保障系统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月报补缴表》,逾期罚款由系统根据计算规则自动计算,并与单位月报表中的未付金额一起收取。
2 .单位申报的月付款应从最早的未付月份开始依次缴纳。
3.自2018年7月起,如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在每月27日前(每年2月25日)按月缴纳。如果上个月的月报逾期超过上述日期,则生成公司当月的月报,但不发送财务部门进行银行托收。
如果您对社会保障的补充缴纳了解不够,您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或联系人力资源机构,提供专业的缴纳服务,微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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