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社保工资申报,社保申报工资填多少好
2020-6-3 1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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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天开始,北京将全面启动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北京社保中心发布消息称,雇主和个人可以在6月5日至7月25日向各区社保机构或社保办公室提出申请。新的工资基数将从7月开始生效,为期一年。对于未按时申报的单位,从2018年7月起,市社保中心将在6月份按照单位缴费额的110%确定2018年社保缴费工资。
据了解,用人单位应以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并如实申报。下限没有限制,不允许隐瞒或遗漏。作为申请依据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包括各单位缴纳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和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其他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计入奖金税项目,也不论是否以货币形式缴纳,都包括在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内。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工资总额。没有必要直接设定上限和下限,因为社会保障缴纳基数已经设定了上限和下限。只需如实申报缴费工资,缴费基数最终由社保中心确定负责人说。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申报社保缴费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2条的规定,从2017年7月开始,2016年社保缴费工资将按上月单位缴费金额的110%确定。
用人单位可以登录“北京社会保险在线服务平台”在线申请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或者通过“北京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请。使用在线报告系统的雇主不需要向社会保障机构提交报告。
通过企业版申请的用人单位应打印《北京市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签字,用人单位和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应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个单位版本》进行申报,并打印《北京市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障机构经主管部门盖章后,各留存一份。
此外,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原工作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障机构、以个人身份申报并参加社会保障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缴纳社会保障的个人,也需要在6月5日至7月25日期间到其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手续。申请人未按期办理申请手续的,按照上一年度缴费基数的档次直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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