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部分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
2020-6-4 13:59:04
您是否有类似相关问题
从7月1日起,厦门市部分医疗政策将进行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实施新的大病保险办法;扩大医疗补助的范围。从现在开始,厦门市民看病将会更加安全。
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医疗社会保障局获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5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93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50元,占资助标准总额的70%,个人缴费调整为280元。
这一调整有利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参保人员享受更高水平的医疗保险待遇,有利于2018年各项惠民健康保险政策的实施。
据了解,与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等国家计划单列城市相比,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个人缴费率最低。同时,建立了医疗救助机制。对厦门市的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等贫困人群,将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将对个人捐款给予全额资助。
提高严重疾病的保险范围
从7月1日起,厦门将实施新的大病保险制度,整合原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首先,受益人数增加,取消了原来的“新迁入厦门户籍的城乡居民必须已迁入户籍5年才能参加大病保险”的准入门槛。第二,提高了最高赔偿限额。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最高赔付限额比原提高5万元,城乡居民综合保障水平达到每医疗保险年度50万元。同时,最低缴纳标准将进一步降低。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时间比以前提前、快。
医疗援助的范围已经扩大
从7月1日起,厦门还将实施一种新的医疗救助方式,它融合了原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方式和医疗保险部门的自付费用困难补助方式。
一是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可以持医疗保险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只需缴纳个人缴纳的部分医疗费用。医疗救助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实现“一趟不跑,最多一趟”的优化服务,减轻患者缴纳医疗费用的压力。
二是整合保护对象,扩大保护范围,增加符合救助条件的革命“五老”和职业病患者的未亡配偶数量。
第三是统一救助标准,如果同时满足两个以上的救助条件,按照高优先的原则,改善部分困难群众的医疗待遇。
微蜂网专门从事个人社会保障缴纳、企业社会保障缴纳、企业五险一金代理,帮助您实现不离家缴纳社会保障的愿望。要获得社会保障机构的更多帮助,请拨打免费电话。
声明:文章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且文本信息仅用于网络分享展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