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怎么样算工伤
2020-6-4 13: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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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什么是工伤?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伤事故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因工伤或事故而失踪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而死亡或者在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3)该工人最初在军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作而受伤或致残。他获得了革命伤残军人证书,他的旧伤在到达工作单位后又复发了。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之一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者不认定为工伤或视为工伤。
三。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治疗工伤的工人应当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缴纳。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经办机构批准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基金缴纳标准由总体规划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在治疗非工伤疾病时,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工伤康复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
对工伤保险知之甚少的,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联系人力资源机构,提供专业汇款服务,微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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