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人医疗保险政策
2020-6-4 13: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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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缴纳医疗保险是为了享受医疗保险福利。退休工人的医疗保险政策是什么?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到以下详细介绍。
住院程序
1.享受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应当到其医疗保险机构规定的医院门诊就诊。医生诊断必须住院的,必须持有医生出具的病情证明、检查报告、病历和住院通知书,并在住院前到当地医疗保险机构进行检查。
2、急诊住院患者,首先可入院抢救治疗,3天内凭急诊证明重新提交入院审批手续,否则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3.因重病确需转送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住院医师应当出具转送证明。经医院院长签字同意后,当地医疗保险机构应在转送医院治疗前审批转送(急诊患者可先转送医院治疗,但转送审批手续必须在5天内完成)。擅自转送医院检查治疗和擅自出国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偿还比率
1、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退休工人、因公致残人员、三期矽肺病患者、二级、一级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的,其医疗费用100%报销。
2、退休职工工作30年以上,医疗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作满21至30年的,其医疗费用报销85%。
4.工作15至21年的退休工人应报销其医疗费用的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费用报销75%。
6、退休职工,其医疗费用报销75%。
7.医院床位费的60%将被报销。无论医院如何住院,都将收取病床费,公司将对未收费的医院收费。
医疗费用结算
1.患者入院前,医疗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入院程序缴纳住院费用。每次预支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300元。如继续住院的预付款不足,医疗单位应发出催款通知,提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并在再次缴纳预付款时收取前次预付款的自付部分。否则,保险机构拒绝缴纳进一步住院治疗的费用。
2.患者病愈出院时,医疗单位和患者应在出院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按照三方约定共同办理出院医疗费用结算。如未按时办理出院医疗费用结算,本次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费用从退休费中扣除。
3.病人在康复出院时,因病情需要继续服药的,慢性病的处方剂量不得超过7-9天,急性病的处方剂量不得超过3-5天,否则自费处理。
了解员工医疗保险政策后,我们可以更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这方面了解不够的人,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保障机构或联系人力资源机构,提供专业汇款服务,电话:——微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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