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
2020-6-5 10:35:43
您是否有类似相关问题
6月27日,辽宁推出《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各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提高。根据《通知》,“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给退休人员,不会出现新的拖欠。”
今年的新退休人员不在调整范围内。
通知规定,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57户职工”,不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入伍且符合[劳动保险〔1983〕3号文件要求的企业退休老职工),今年不包括新退休人员。
养老金调整的起始日期为2018年1月1日。
大多数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就调整方法和标准而言,通知分为三种方法和标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根据定额调整的规定,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2016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以及“57个家庭成员”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定额调整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1 .按照劳动保险〔1983〕3号文件的规定,退休老工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工作,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从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增加了每人每月60元。
3.从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增加了每人每月55元。
4.1954年1月1日以后工作的,2016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以及“57个家庭成员”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5.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数量将增加每人每月20元。
吊钩调整的方法和标准如下:
1.退休(职)人员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特殊工种不含折算年限,下同)。每满一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
2.退休(职)人员和57名家庭成员在2017年12月领取的月基本养老金总额的基础上增加0.8%的基本养老金。
70-80岁的人每个月将增加50元。
在配额调整和联动调整的基础上,通知规定了倾斜调整的方法和标准。70岁以上(含70岁)80岁以下退休(职)人员及57名家庭成员,每月增加50元。
倾斜调整方法和标准如下:
1.2017年12月31日前,70岁以上(含70岁)8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和57名家庭成员将增加50元。80岁以上(含80岁)的,每月增加100元。
2.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06年[61号)的规定,困难和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干部将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方法和标准与其他同等条件的退休人员相同,如果调整后的统筹项目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则省辖市统筹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月平均养老金水平将予以补充。
微蜂网致力于为自由职业者、个体企业、小微企业和全国性跨区域企业提供一站式社会保障和公积金缴纳平台!保险热线。
声明:文章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且文本信息仅用于网络分享展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