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2020-6-5 10: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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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增长8.3%。这些数据将直接影响工人在工作中的待遇。

接下来,微蜂网将向大家介绍江西省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一、医疗和康复费用
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缴纳。
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工伤康复所发生的费用,符合条件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
二、住院伙食补贴、交通费、食宿费
因工负伤住院治疗的职工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应当报经办机构批准。工伤人员在总体规划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缴纳,具体缴纳标准由总体规划区人民政府规定。
江西省尚未明确员工到总体规划区以外的医院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和伙食费用的具体计算标准。
三、辅助设备费
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受伤职工可自行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在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
应当注意的是,在分配辅助器具时,受伤工人建议分配超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机构确认的项目的商定标准的辅助器具,超出的费用应由受伤工人自己承担。
四、停工工资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有的工资和福利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缴纳。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的工人被评定为残疾后,原先的治疗将暂停。
在司法实践中,最初的工资标准一般是根据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的。在计算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时,没有明确规定加班工资是否包括在内。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人单位不派人照顾受伤职工,护理费一般按照当地从事同级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缴纳给受伤职工。
六、经过评估的伤残保健费用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残疾人并确认需要生活照顾的劳动者,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缴纳生活照顾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会平均工资50%
大多数人无法照顾自己:社会保障工资是40%
生活不能自理部分:社会平均工资的30%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一级到十级
职工因伤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我的工资是27个月
二级残疾:我的工资是25个月
三级伤残:我的工资是23个月
四级残疾:我的工资x21个月
五级残疾:我的工资是18个月
毕业生
四级残疾:我的工资是75%
五级残疾:我的工资是70%
六级残疾:我的工资是60%
一至四项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将停止缴纳伤残津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只有当雇主无法安排工资时,才缴纳五至六级残疾津贴,雇主应按照规定缴纳为此缴纳的所有社会保险费。如果残疾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雇主应补足差额。
九、五至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五至六名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者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七至十名残疾职工劳动、就业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就业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缴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江西省的标准如下:
五级残疾:我的工资是20个月
六级残疾:我的工资是17个月
7级残疾:我的工资是13个月
八级残疾:我的工资是10个月
9级残疾:我的工资是7个月
十级伤残:我的工资是四个月
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
我的工资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我的工资。
十、五至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级至6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7级至10级伤残职工工作或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或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缴纳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西省的标准如下:
五级残疾:我的工资32个月
六级残疾:我的工资x28个月
7级残疾:我的工资x25个月
八级伤残:我的工资x21个月
九级残疾:我的工资是17个月
十级残疾:我的工资是13个月
五至十名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年扣除10%的差额;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我的工资是指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或终止时我的工资。
十一、工伤复发治疗
因工受伤的工人,如果复发需要治疗,有权获得工伤医疗费、康复费、食品补贴、交通费、食宿费、辅助设备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和《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其近亲属的医疗救助费用、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费。
[注:如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缴纳。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一次性死亡抚恤金的标准
一次性死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月1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
因此,2018年职工死亡一次性补偿标准为727,920元。与去年的672320元相比,增加了55600元。
gt。gt。gt。关于2018年一次性劳动死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二)丧葬补贴标准
丧葬补助费是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江西省的工伤保险基金目前处于设区的市的总体规划之下,因此应当采用设区的市上一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在新数据发布之前,J
根据工人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这笔钱将分配给已故工人的亲属,这些人提供了主要的生活来源,但却无法工作。标准是配偶每月33,360-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每个受扶养亲属的核定养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在工作中死亡的工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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