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的存款基础是什么
2020-6-5 10: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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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推出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举措的通知》政策解释。文章提到,目前,工薪家庭可以首次申请高达120万英镑的贷款。节约储金政策也在其他领域进行了重大调整。详情请见下文:
一.背景
为落实“满足第一批迫切需求,支持改善需求”的要求,住房公积金将更好地支持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改善生活条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方便群众、造福人民,推出了八项住房公积金措施,将于2018年6月2日起实施。
二。主要内容
(a)存款
自由职业者和个体企业可以自愿存入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为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存款比例可在10%-24%范围内选择确定。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时,应当执行与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他从业人员相同的政策。
(2)提取
1.员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时,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购买、建造、大修或偿还贷款的材料,无需提交本人或配偶在住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2.员工的父母和子女在我市首次购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购房款。
3、建立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与按年自动还贷相结合的业务。职工可以申请自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不高于月还款额的月还款额偿还贷款本息。每年1月5日,账户余额自动提取,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或按年自动还款的职工,可向受托银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4.与中心签订战略信息共享协议的银行可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自动偿还住房抵押贷款的业务。
5.住房公积金缴纳给非住房职工的租赁商品房的租金,已由原来每月不超过800元提高到不超过1000元。租赁社会保障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每月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月实际租金支出。
(3)贷款
1、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其他贷款政策将保持不变。
2、外来务工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商品房的购买时间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的购买时间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收取时间为准。
三。新旧政策的差异
(a)存款
原来,我们城市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企业不能存住房公积金。此次政策调整后,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后,他们将执行与我市其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相同的政策。新政策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存款的范围,增加了受益群体的数量,使自由职业者和个体企业也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
(2)提取
1.根据起源
3.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自动按月还款和按年还款制度。但是,员工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业务,不能同时处理这两种业务。一些已经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按月还贷的员工存在月存款额大于月还款额的现象。然而,公积金账户余额不断增加,但不能用于偿还贷款。希望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每年重新处理一次,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在此政策调整后,员工可以申请按月与按年自动还款相结合。如果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后仍有余额,可在每年1月5日自动提取账户余额,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以减轻员工购房还款负担。
4.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的9家受托银行已开始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自动偿还住房抵押贷款的业务。受非住房公积金委托的其他银行无法实现与公积金中心的系统联网,也无法满足职工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他们只能去公积金中心的窗口进行年度还款。为了实施“网上公积金”服务,公积金中心联系了全市所有商业银行,邀请他们签订战略信息共享协议。
此次政策调整后,与公积金中心签署战略信息共享协议的银行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偿还住房抵押贷款。
5.根据原政策,我市非住房从业人员租赁商品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为每月800元,新政策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000元。
(3)贷款
1.根据原来的政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单身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为了进一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贷款的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新政策提高了职工家庭特别是单身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为12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2.根据原政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职工或其配偶,如果在本市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自有住房,可在异地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这一政策调整取消了申请人的居住登记限制。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商品房的购买时间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的购买时间以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的收取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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