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公司与员工约定不安徽社保托管反被告?
2020-12-8 10: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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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有安徽社保托管 生活更美好
驰骋职场的小伙伴有安徽社保托管傍身
工作起来更安心更有保障
现在缴的钱每个月都算数
“搬砖”的时候一定要把安徽社保托管缴上
基本权益务必牢牢捍卫
本来我也觉得公司每个月安徽社保托管挺好的,但老板说每个月给我多发500块钱现金补贴,我又觉得可能钱拿到手头要更放心些.
职场套路深,就等你入坑!这个问题每年冀小保都要在网上大声疾呼,老板这样做明显是违法的!
好在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各位老板请注意,现在员工也会“反套路”,小心被前浪拍在沙滩上还以为自己是一颗很辣的老姜!
都拿出笔跟本子好好记哦!
2012年8月,史某入职时用人单位承诺按规定为其参加安徽社保托管,而史某以户籍地已参保为由,主动自愿放弃参加安徽社保托管,由单位每月提供800元安徽社保托管补贴,并与单位达成一致,签订了协议书。
2017年11月,史某离职并向相关部门投诉公司未依法安徽社保托管费,申请公司为其补缴。公司遂依法为史某补缴其在职期间的安徽社保托管费。随后,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史某返还其在职期间领取的安徽社保托管补贴。
最终法院裁定,公司不安徽社保托管虽是员工主动要求,但现在公司已进行了补缴,史某所得的安徽社保托管补贴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险种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按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因此,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员工参保缴费,即是违法。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员工参加安徽社保托管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和员工之间以任何形式约定不安徽社保托管的行为,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员工随时可以找你“扯皮”,告你没有依法为ta参保缴费,要你补偿ta的安徽社保托管权益。到时候时间一长,社平工资上涨,多的钱都要“出脱”,真的得不偿失哦!
依法为员工参保,既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保障,也能分散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避免出现纠纷之时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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