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局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办理指南【微蜂网社保托管】
2020-12-16 9: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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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局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办理指南作者:微蜂社保托管机构 文章来源:社保托管机构汇总 点击数:86 更新时间:2011-10-10劳动争议仲裁办理指南u 行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u 办理条件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用人单位;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u 办理程序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决定立案受理之日起至裁决(调解)结案的期限为45日(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不超过15日结案)u 受理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u 所需资料 1、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建议提交打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须提交律师 事务所的相关证明。 4、被申请人(用人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资料。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成都市致民东路6号,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 5、证据复印件应当一次性完整提交,附目录、编号,并装订成册。 6、集体争议的,应推举1至3名代表人,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7、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另外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u 承办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u 联系电话028-87706528 u 办理地点 1、劳动争议仲裁受理: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1楼111室 2、仲裁文书送达、案卷查阅及开具证明: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12楼1211室u 承诺时限仲裁委员会同意立案后45日内审理完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5日),并作出裁决。u 办理时间1、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时间:周一、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2:00 - 5:002、仲裁文书送达、案卷查阅及开具证明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 11:30 上一篇文章: 成都社保局关于犬伤患者医疗费纳入医疗基金支付的通知下一篇文章: 成都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试运行 相关没有相关文章热门文章 成都2019年社保缴费最低基数比例表 成社发《成都市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职业资格证书最高补贴2500元 成都社保最低缴费基数2018年6月 成都2018年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 关于调整成都市社保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 2017年成都社保基数社保最低缴费比例 成都2016年企业稳岗补贴您申请了吗? 文章来源:社保托管机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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