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工资局天津季节工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
2020-12-16 1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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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工资局天津季节工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来源:劳动部工资局作者:社保代理机构2363安徽省总工会: 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转来你们六月五日(63)工活字第661号函收悉。现对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略) 二、实行劳动保险条例单位的季节工,在季节生产结束时,因病未愈还不能工作,需要继续治疗的或产假尚未届满的,仍可以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九章的有关规定继续享受病假待遇或生育待遇。但请病假的,必须有所在单位的医疗机构或特约医疗机构的证明。网站声明: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反馈渠道]关键词:劳动保险劳动保险条例优选文章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全文218年最新劳动保险条例218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解读全总办公厅、国家体委办公厅天津运动员在比赛中负伤应给予何种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政务院天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定期实行的决定昆明市合同制职工社会劳动保险暂行办法安徽省城镇新办集体经济单位劳动保险待遇试行办法[失效]律师入驻(重庆)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16年品牌,国内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全国2/3律师的选择,已为全国近5万公众,提供56万次法律咨询,入驻热线:4-666-996律师入驻延伸阅读最新深圳养老保险条例214213-12-33962人阅读《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14最新全文213-11-293156人阅读《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办法》全文212-12-232957人阅读非因工受伤待遇(根据劳动保险条例)21-11-1729617人阅读《劳动保险条例细则》29-11-83452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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