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保险金和福利基金提取、列支问题的通知【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
2020-12-16 1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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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天津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保险金和福利基金提取、列支问题的通知来源: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作者:社保代理机构234 几年来,交通部门领导和管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年老职工也逐年增加,过去有关劳动保险金和福利基金的提取和列支的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关心职工生活的指示,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大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现对交通部门领导和管理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有关劳动保险金的列支和福利基金的提取办法通知如下: 一、集体所有制交通运输企业所支付的劳动保险费用,改由“营业外”列支。原按工资总额提取百分之三的劳动保险金及由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益金的规定应停止执行。原提劳动保险金和公益金如有节余,应先使用,待用完后再在营业外列支。 二、凡是以县(市)为单位成立统一核算的运输(水运或陆运)公司(社)的企业,或是利润全部上缴县(市)交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盈亏的大集体企业,其职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标准和企业福利基金提取比例,可以参照各省、市、自治区对国营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是一县(市)一公司(社)或不是大集体企业的职工的劳动保险待遇标准,参照国营企业或略低于国营企业职工的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劳动部门商定。企业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百分之九点五提取。 四、本规定自一九七八年九月一日执行。有的地区经交通、财政、劳动部门商定,劳动保险费用已在“营业外”列支的,可不再更改。实行毛分成工资制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不按照本通知执行。网站声明: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反馈渠道]关键词:劳动保险劳动保险条例优选文章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全文218年最新劳动保险条例218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解读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天津转业军人在部队患病现旧病复发能否按因工待遇处理的复函全总劳动保险部天津矽肺病待遇问题的复函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劳动保险问题解答》(摘录)全总劳动保险部天津试行“劳动保险委员会工作纲要”的通知劳动部工资局天津季节工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律师入驻(重庆)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16年品牌,国内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全国2/3律师的选择,已为全国近5万公众,提供56万次法律咨询,入驻热线:4-666-996律师入驻延伸阅读最新深圳养老保险条例214213-12-33957人阅读《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14最新全文213-11-293151人阅读《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办法》全文212-12-232952人阅读非因工受伤待遇(根据劳动保险条例)21-11-1729612人阅读《劳动保险条例细则》29-11-83452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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