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调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
2020-12-16 1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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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适当调整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通知作者:社保代理机构32762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苏劳社[2]11号各市劳动(社保)局,原行业统筹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天津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要逐步提高到8%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决定,从2年7月1日起,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提高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并报省厅备案。 各地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后,仍应严格执行省政府苏政发[1998]75号等文件规定的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未经省政府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提高或降低。网站声明: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反馈渠道]关键词:劳动保险劳动保险条例优选文章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全文218年最新劳动保险条例218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解读天津进一步加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的通知天津加快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通知天津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养老保险业务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切实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工作的通知贯彻国务院天津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通知律师入驻(重庆)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16年品牌,国内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全国2/3律师的选择,已为全国近5万公众,提供56万次法律咨询,入驻热线:4-666-996律师入驻延伸阅读最新深圳养老保险条例214213-12-33883人阅读《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14最新全文213-11-29377人阅读《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办法》全文212-12-232878人阅读非因工受伤待遇(根据劳动保险条例)21-11-1729537人阅读《劳动保险条例细则》29-11-83444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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