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为什么要对《劳动保险条例》进行修改?【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
2020-12-16 1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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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为什么要对《劳动保险条例》进行修改?修改前后有哪些变化?来源:网络作者:社保代理机构2992 修改的原因在于我国经历了三年的经济恢复,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到1953年开始进入了第一个经济建设的五年计划时期。根据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和职工的要求,当时政务院对劳动保险条例作了若干修改,于1953年1月2日发布了《天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正的决定》。 修改内容主要是扩大了实施范围,提高了劳动保险待遇。在扩大实施范围方面,除原已实行的铁路、航运、邮电等部门及1人以上的工矿企业外,又扩大到工厂、矿场及交通事业的基本建设单位以及国营建筑公司。在提高劳动保险待遇标准方面,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工残废补助费由原来的5~2%改为1~3%,废除了病假救济费的发放以连续停工医疗6个月为期限的规定,并且适当提高了待遇标准。短期病假待遇(连续病休在6个月以内的待遇)的病假工资由原来的5~1%,改为6~1%;长期病假待遇(连续病休在6个月以上的待遇)的疾病救济费,由原来的3~5%,改为4~6%。退休条件的一般工龄条件未动,仍为25年。本企业工龄,由原来的1年降为5年。退休费由原来的3~6%,改为5~7%;因工死亡丧葬费由原来发给2个月企业平均工资,改为发给3个月企业平均工资。 非因工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的救济费,由原来一次发给死者本人工资3~12个月,改为一次发给死者本人工资6~12个月;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由原来发给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1/4~1/3,改为发给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1/3~2/3。其它如优异劳动保险待遇也有所提高。企业职工劳动保险的经费,一部分由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直接负担,另一部分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全部工资总额的3%拨交经费给工会组织办理。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劳动保险条例网站声明: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给予处理。[反馈渠道]关键词:劳动保险劳动保险条例优选文章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全文218年最新劳动保险条例218年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办法解读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广东省劳动保险条例切实执行劳动保险条例律师入驻(重庆)微蜂网社保代理机构,16年品牌,国内放心的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全国2/3律师的选择,已为全国近5万公众,提供56万次法律咨询,入驻热线:4-666-996律师入驻延伸阅读最新深圳养老保险条例214213-12-33943人阅读《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14最新全文213-11-293137人阅读《社会保险争议处理办法》全文212-12-232938人阅读非因工受伤待遇(根据劳动保险条例)21-11-1729598人阅读《劳动保险条例细则》29-11-8345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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