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0-6-12 14: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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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市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下面,微蜂网将与您分享中山市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中山市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缴纳。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如员工因工伤需要停工并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员工所在单位按月缴纳。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疗终止期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三、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1、一级至四级残疾:
一至四级残疾跨地区户籍人员
(1)残疾津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相应的伤残津贴标准按十年一次计算缴纳;
(2)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以个人工资为基础。一级残疾为15个月,二级残疾为14个月,三级残疾为13个月,四级残疾为12个月。
一级至四级残疾工人的户口从其工作地点移至原籍地:
伤残津贴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机构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发放6个月的安置补助费。所需差旅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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