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医疗期如何规定?-社保计算中心
2020-12-21 9: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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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但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医疗期规定与期限也不同。不知现行上海职工医疗期如何规定?最长期限为多久?
上海职工医疗期如何规定?
【答】:根据上海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同时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上海社保局服务热线12333。
一、上海职工医疗期最长期限为多久?医疗期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回复】:现行上海职工医疗期最长期限为24个月。一般医疗期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医疗期如何规定?怎么计算?病假超过医疗期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吗?
【回复】: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累计病休时间超过按照规定享受的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上海医疗期可以延长吗?延长期间如何规定?
【回复】:可以延长,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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