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员工如何提取公积金
2020-6-15 14:40:17
您是否有类似相关问题
佛山员工已经缴纳了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单位及其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核心账户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退休、退职;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六)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七)非惠州户籍的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45岁以上的下岗失业男性(含45岁),40岁以上的女性(含40岁);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十)生活困难,正在城镇领取较低生活保障金的;
(十一)职工享受城市居民较低的生活保障;
(十二)连续两年以上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三)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或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以上是“佛山员工如何提取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佛山社保和公积金的问题,请咨询微蜂网“在线客服”或致电
声明:文章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且文本信息仅用于网络分享展示,如有侵权请联系管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