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2020-6-16 15: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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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天津工作的女职工,她们的雇主将为她们自己购买生育保险,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后将获得国家生育津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生育保险有具体的报销标准,并且这一具体标准在不断完善。天津职工生育保险的具体报销标准是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孝义。
首先,我们应该知道享受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产前检查费/妊娠津贴
已婚被保险人应在怀孕后12周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市网上怀孕登记医院(即备案医院)进行生育保险怀孕登记。
1.报销流程:
(1)发现妊娠后,应进行妊娠登记;
(2)许多社区医院现在都在网上注册,不需要去社保局。
(3)健康保险可以在社区医院建立基础的同时建立。
(4)如果医院在登记完成后接入互联网,产前检查费用可通过抽卡直接结算。如果全额缴纳,公司将在一天结束时一起报销(但是,现在有规定不能全额缴纳社会保险,所有这些都要求提取卡进行结算)
2.报销所需的材料:
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产前检查费用标准:
12周内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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