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入职男子上岗两小时猝死!算不算工伤?结果......
2021-2-22 18: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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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一则男子入职2小时的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事情是这样的:
公司因急于用工,加急招聘的工人当天晚上就入职到岗,没想到仅上岗2个小时后就意外倒地猝死。
家属认为死者在岗位上发生意外,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公司给予140万一次性补偿。公司则认为死者仅到岗2小时,公司也未安排员工重体力劳动,没有过错,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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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案例中,死者家属与公司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家属称死者受雇于防护公司,在岗位上猝死,公司于情于理都应为其死亡承当责任,要求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公司负责人对此表示悲痛与惋惜,但认为李某伟刚到岗仅仅2个小时,公司也未安排重体力劳动,是员工身体原因导致悲剧发生,公司没有过错,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适当补偿。
公司负责人一再否定死者家属的主张及强硬的态度,令本已满腹怨气的家属们深感愤慨,气氛变得愈发紧张。
调解员建议双方各退一步,然而双方都予以拒绝。
最终,调解员从情理和法理出发,分别和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调解员分析说:“试工是了解应聘者的一种手段,但是我国劳动法律中并没有试工这一法律概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判断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基于用工这个客观事实。李某伟到岗工作2小时实际已与防护公司确立了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调解员深入分析了此次死亡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判断李某伟的死亡符合上述规定关于认定工伤的条件,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寻求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调解员认为,虽然公司对于李某伟的死亡并无过错,但是建议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安慰和补偿。
经过沟通,死者母亲也表示愿意适当退步。最终,双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死者家属也愿意积极协助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同时由公司一次性支付人道主义补偿款。
实务中,工伤认定常常存在争议。下班回家顺路买菜时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在工作时突发疾病责任怎么算?
看以下9图了解相关规定,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回到此次猝死事件,值得企业们主们注意的是:在正式入职之前,一定要要求员工做入职体检。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拟录用人员是否身体存在潜在病患,从而降低招录人员医疗期或因工伤风险,对于员工而言也可以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
可见,定期体检是十分重要的,毕竟早发现早治疗。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尽量做到不熬夜,健康饮食、戒烟限酒,适量运动,这样才能高效避免“猝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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