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员工旷工、迟到早退,单位竟不能解除合同?原因是....
2021-3-10 1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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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性来说,无论是职场精英还是新手小白,回归家庭的女性大多将晋级为新手妈妈。
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女职工三期(怀孕、生育、哺乳)请假,职场妈妈需要知道的几件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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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产检手续得上心,旷工开除有风险
2019年3月1日小芳被检测出怀孕6周,并于6月中旬通过微信向主管领导请假1天去医院产检,主管领导回复称需依照公司规定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小芳因身体不适未能在1天后到岗,也未能保存未到岗期间去医院产检的相关单据,后公司以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为由开除小芳。小芳虽称自己按照医院要求正常进行产前检查,没有无故旷工,然而自己手中并没有保留相关的医疗单据。
诉讼期间,小芳请求法院前往医院调取产检记录,经调查,小芳确实因产检未能按时到岗,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支持小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讼请求。
案例二:产假期限需明确,提前返岗可拒绝
小思是某公司行政文员,2020年5月6日小思开始休产假, 5月15日,小思在妇幼医院顺利生下龙凤胎,升级成为新手妈妈。
同年9月1日,因公司业务量急剧上升,小思所在公司人事部门在电话询问小思身体恢复情况后,通知小思于9月14日返岗上班,小思向公司告知其生育双胞胎可以增加15天产假,认为产假未到期,提出9月27日假期满方可返岗。
次日小思接到公司到岗的通知,要求小思在9月14日到公司报到。再次与公司沟通未果,小思坚持休完产假没有按照公司要求到岗。后公司以小思不服从公司安排、旷工等为由将小思辞退。小思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思生育的是双胞胎,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可以增加15天假期,公司要求小思到岗的时间尚在产假期内,小思有理由予以拒绝。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向小思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案例三:哺乳晚到或早退,工资差额要补足
小陆是一名新手妈妈,产假结束返岗上班后成为背奶一族。因离家较远,小陆选择每日晚到1小时或者早退1小时,且已经将每日1小时哺乳时间的安排向主管领导说明报备。
后因公司扣除小陆全勤工资双方发生争议,法院最终支持了小陆要求单位支付全勤奖、支付工资差额的诉讼请求。
用人单位不能将产前检查、产假、哺乳假等计为病假、事假、缺勤或旷工,应当将前述期间算作劳动时间、按照劳动合同正常支付劳动报酬,应分清“三期”(孕、产、哺)可协商范围和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内容,依法安排“三期”女职工工作、保障“三期”女职工获得劳动报酬、平等就业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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