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要求参加团建,沙漠徒走118公里,我被逼疯了
2021-10-12 16: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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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蜂后台收到粉丝消息,说公司要求强制参加团建,而内容是沙漠徒走118公里!自己担心身体吃不消,问我应该怎么请假!
对此,关于团建的事情,小蜂觉得有必要给大家说一说,团建不去算旷工吗?团建占用休息时间算加班吗?团建期间受伤算工伤吗?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聊一聊~
如果员工不想参加团建,对此,应该算旷工吗?
这时候就要看企业对团建参与的态度了,很多大企业都会明确规定,如果公司举办团建活动员工不参与的话,直接算作旷工。当然了,关于这个规定并不会强制执行,其次也要看企业举办团建活动的时间安排。
如果是在节假日或者是员工的休息日举行,不去就算是旷工这种说法肯定不合理。毕竟团建的目的是为了加深员工对企业的好印象。如果占用了员工的休息日还给员工记做是旷工,员工本身肯定也是无法接受的,而且这样企业还会被认为变相剥削员工。
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日举行的团建,那么员工如果拒绝参加就可以按照是旷工来处理。
公司休息团建、周末团建到底算不算加班呢?目前为止,对此尚未有定论。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无论是外企、还是中企,其相关的规章制度中,都没有针对此类事件作出明确的规定及相关要求。
但根据《劳动法》规定,加班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这个标准的,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加加班,都应该认为是加班。
同时,《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且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对此,公司在法定休息时间组织活动也应当属于自愿参与原则,如果硬性要求参加,就属于加班。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考虑到晋升等因素,很多公司活动,如聚餐、团建等,即使不强制,员工也不得不参加,否则就会被扣上没有凝聚力、没有团队荣誉感的帽子。
在团建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向来具有较大争议,争论焦点集中在:参加团建是否属于“因工外出期间”、是否属于“工作原因”,这也是判断是否能认定工伤的两个关键点。
1、参加团建是否属于“因工外出期间”
“因工外出期间”属于“工作时间”的一种特殊情形,比如出差、去相关部门办理业务等,都属于因工外出期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三项规定,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受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团队建设活动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用人单位通常会明确要求或者鼓励劳动者参加。
因此,劳动者参加团队建设活动属于“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是劳动者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
2、参加团建是否属于“工作原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劳动者参加团队建设活动属于“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由此受到的伤害应当视为工作原因。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时受伤,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团建、开会、学习等与工作紧密相关的活动,受到的伤害都可认定为“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但是,若劳动者在外出开会、学习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探亲、访友、游玩等),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以上就是今天关于团建的相关知识,大家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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