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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强制加班,员工怒怼领导!同事“集体辞职”力挺

2023-4-7 17: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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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明节强制加班,员工怒怼领导”一事持续引发网络热议,相关话题多次冲上热搜榜。

根据网上聊天截图显示,事情起因是某公司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因领导安排清明加班而暴怒,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并引起了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纷纷要求辞职。

事发后,该公司总部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并不清楚,待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清楚后,会有统一的回复。

截止日前,该公司回应,集团所有单位开展多轮次排查,包括劳务派遣和协作人员,均查无此人。

但是,我们可以就此来聊下关于高负荷加班延伸的相关话题。

高负荷加班违法吗?

假设当事人图中所说的长期高负荷加班乱象属实,无论事发公司是不是该公司,还是其外包公司,那都该一查到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并且加班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以加班当月的应发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如果网络截图所传“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讲法治的加班更让员工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希望。长此以往,得不到发泄的怨气必然加速累积。

不愿加班的“强制性”加班大量存在

上述事件之所以引起很多网友共鸣,原因之一在于存在“强制加班”。之前,一些互联网企业出现超过法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现象,但超长加班并不一定为强制加班,可能是经协商同意的,而强制加班员工是被动的,且往往是超长加班。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但不少网友反应:在工作中经常“被自愿”加班,比如企业领导要求“自愿报名”、管理者利用员工找工作不易的心理,以“被自愿”的方式形成从众效应,让很多人敢怒不敢言。一些企业还通过“加班文化”给员工“打鸡血”,灌输“加班光荣不加班可耻”观念,把加班作为指标列入绩效考核。身边甚至还出现过拒绝加班而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的情况。

“被自愿”已经成为目前加班的普遍状况。这反映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不平等状态。

并且,很多行业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普遍依赖通过稳定的工作获取报酬。所以,对于用人单位的一些违法用工行为,在自身竞争力不是很强的情况下,劳动者宁愿忍受,也不愿与单位撕破脸

劳动者如何破解加班局面?

那么,劳动者如何破解“被强制性加班、不愿加班”的局面呢?

在数字时代,微信截图、电话录音、信件往来、短信聊天等形式都可以证明用工企业存在强制加班的行为。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给劳动监察部门打电话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一旦介入调查,会比较容易确认企业是否存在强制加班的情况。

同时,上文也提到:正常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按照现行法规定经员工同意可以加班1小时,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小时。每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这既包括每天延长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周末的加班。这是一个比较清晰的计算方式,只要加班时间超出现行法律规定,就相对容易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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