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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必须要批的假,老板看完都慌了

2024-4-18 17: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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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职场,大家经常会因个人、家庭或其他原因需要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


那么,HR知道哪些假必须批?哪些假可酌情批吗?今天小蜂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必须批准的假



01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的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根据工作年限,享有3~24个月的医疗期;


劳动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休假属于法定的权利,只要劳动者持有有效的病假证明,即有权享受劳动法给予的医疗期,单位也必须予以批准。

而且,如果劳动者在规定时间休病假的,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为由开除劳动者,劳动者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支付赔偿金哦。


02婚假


婚假是最喜庆,也是最让人开心的一个假期了。在婚假期间,用人单位需如数支付劳动者工资,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也是一种福利政策哦。不过根据政策不同,每个省份的婚假时间也各不相同。


2016年6月,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03产假

根据《劳动法》第62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7条的规定,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


提醒:除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关于产假的规定之外,各省对于产假一般会有不同的延长。例如,有的公司还会给生育过后不满一年的母亲延长哺乳假。

产假是女职工的正当权益,如果单位拒绝给女职工休产假,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申请调解仲裁、甚至是起诉。


可酌情决定的假


01探亲假


探亲假是对于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给予他们团聚时间的假期。而且探亲假根据路程的长短,还可以适当给予路程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02丧假


生死乃人之常情,丧期也是每个人不想遇到却又难以避免的一个时期,给予员工丧假,不仅能对劳动者进行精神抚慰,还能有效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


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


所以,如果是国企的员工要求享受婚丧假的,假期在3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都是可以照常发放的哟。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两个假期都是针对国企和事业单位规定的,而其他单位的职工是否享有,则需要由单位领导酌情决定了。


可协商的假


01带薪年假


是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的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的规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过,根据该条例第三款规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另外,根据该条例第4条的规定,若存在法定的情形,职工当年是不能够再享受年休假了。比如说,该年享受的病假已经超过了一定的时长,那么该年就不再享受年假,单位可以拒绝批准。


事假可不批


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请事假的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事假期间可不发工资?


员工请事假期间并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原则上无需向员工支付事假期间的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于员工请事假期间工资的计发方式有明确规定的,依据制度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事假超20天不再休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第2项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如果当年度的年休假已经享受,员工将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但是,如果该员工在当年度虽然请事假累计天数达到20天以上,依据规定已经扣除其对应事假天数工资的,此时,员工仍享有休年假的权利。



关于请假的热点问答


请假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


因劳动者自身原因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扣发当天工资,扣发标准可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照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全勤奖、年终奖等补充工资,可以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除。


口头请假有效吗?


有效但应慎重。


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对请假作出相应规定,尽量避免口头请假,而采用书面形式。如确因急事或突发疾病需要口头请假的,应尽早通知劳动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并将之留存,避免发生争议陷入被动局面。


事假超过20天,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不能。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将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


如当年的年休假已经享受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这也就要求用人单位对于职工请事假时,及时做好书面记录,并交由职工签字确认,避免争议的发生。


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年休假还规定了另几种除外情形: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四个月以上的。


工作需要劳逸结合,对于辛苦工作的职工,如果有休假需求,企业应尽量批准这样也会增加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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