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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完离职就走,或不辞而别,能扣当月工资吗?

2020-10-10 16: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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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时,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30日提出辞职、办理离职交接。但现实情况中,有的员工突然提出辞职,不等交接说走就走,还有的员工什么也不说就不辞而别。


更有甚者,在离职时将工作中重要的文件及电脑数据带走或删除,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遇到这些情况,可以扣当月工资吗?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相关问题。


不辞而别,可以扣当月工资吗?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但不一定是1个月工资!


那么首先应该知道,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扣钱是合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福利、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也就是说,除了正常扣除的费用,只有劳动者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时候,用人单位才能扣除,且扣除量上也有限制。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遭受损失的情况。如:


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导致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而对于不辞而别的员工,公司虽说不能扣其工资,但可以暂时扣发,直到员工回来办理离职为止,不办离职可以一直不发。


但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很多公司在合同里约定了员工旷工的扣罚工资标准,如果不辞而别,公司可以按照旷工计,直到将员工的所有工资扣除为止。


此外,还有员工在离职后,因为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例如: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及二十三条:

除违反服务期限和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仅以主张损害赔偿为限,不能向劳动者追究“违约金”。


不同离职方式结果不一样


员工离职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常离职,单位同意,另外一种是员工不辞而别等不按正常流程辞职。


员工提出离职并表示要立即离开,如果单位觉得员工离职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那走就走吧,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种种原因,单位不批,员工还是不辞而别,第二天就不来上班了那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懂法又会用法的员工,会采取被迫离职的方法,那用人单位就要小心了!那遇见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处理呢?


当员工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也就是限期返岗通知书。



最后提醒大家一点的是:《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解除前记得通知工会。


无论怎么样,遇见不辞而别或者提完职就走的员工一定要理性对待,合法维护公司的权益,同时保障员工该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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