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北京2022年社保待遇标准调整方案!
2022-7-18 18: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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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7月1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2年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等。
赶紧和小蜂一起来看看,各项待遇标准是如何调整的吧。
按照国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今年的调整将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继续保持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加大倾斜力度的调整办法,使他们更多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本次调整面向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318万余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其中企业退休人员于7月15日就可以领到当月和补发的养老金了。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6元。
2、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与缴费年限挂钩
今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照退休人员2021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1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6250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625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6250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对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6250元以上的退休人群,如果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仍低于6300元的,还将补足到6300元。
举个例子:
张大爷,64岁、缴费年限37年,基本养老金为6255元/月。按照对应标准,应上调2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6275元。但2021年12月养老金低于6250元的人员上涨50元后,部分人员会达到6300元(6250+50),高过张大爷的6275元,所以再对张大爷提高25元,使他达到6300元。在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中,张大爷实际每月增长45元。也就是说,今年调整,张大爷每月共增加192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6447元/月。
3、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今年继续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对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
➤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4、两种特殊调整方式
一是继续单列调整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5元。
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合计将普遍增加375元/月至405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2021年12月31日(含)前退休的人员的养老金也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最低工资标准沿用去年标准。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北京市劳动关系三方共同研究,2022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不调整,沿用2021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每月不低于2320元。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不低于25.3元/小时。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不低于59元/小时。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2022年,本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保持不变。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均月增40元。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情况,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本市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月增加40元,并从今年1月起补发,补发金额与本月养老金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标准为: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不满6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2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2元。新增人员的养老金差额部分,自领取待遇之月起补发。补发金额与本月养老金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2022年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平均人数为58.75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的平均人数为32.10万人,本次调整惠及90.85万人。
继续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本市自2001年起,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逐年进行调整。2022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70元,二级伤残335元,三级伤残305元,四级伤残275元。
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
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18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待计发基数公布后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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